娘家無「法」無天 觀眾轟:無常識
 
聯合報╱記者褚姵君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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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政穎不離婚,江祖平(左)還是硬要把他的小孩生下來。
圖/民視提供

你告我通姦,我告你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,民視8點檔「娘家」這陣子告成一團,收視雖高,但也發生劇組因不諳法律,導致劇情不合理,頻頻出包。

其中江祖平硬要未婚生子,還激嗆方馨說:「不怕妳告,我這頂多是民事訴訟。」讓懂法律的觀眾忍不住搬出法律條文,指出法律上通姦罪其實是刑事罪,痛罵編劇沒常識。

「娘家」中李政穎、方馨、江祖平婚外情一演2個月,衝突愈演愈烈。先是方馨要告江祖平通姦,現在又演變成江祖平與李政穎聯手反告方馨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,要逼方馨交出李的小孩「弟弟」的監護權,搞到過去這一周傳票滿場飛,接下來馬上要展開法庭大戰。

一扯到「法」,就聯想到「罪」,觀眾看得很緊張,就怕老天沒眼,好人打輸官司。而其實「娘家」編劇群也很痛苦,即使三天兩頭找法律顧問研究法律,一不小心還是出錯。

以通姦罪是刑事非民事罪這件事來說,觀眾瘋狂地在網路上舉出各種通姦罪案例,痛批「娘」劇會讓天下遭老公背叛的老婆無所適從。昨民視副總許念台一臉無奈認錯:「我們以為家務事都屬民事,沒辦法,參與的工作人員都沒相同經歷。」民視在觀眾指正後,已在第一時間上網貼出道歉文。

而李政穎與江祖平竟然反告方馨,也讓觀眾抓狂,留言「編劇你嘛幫幫忙」,直斥李政穎先外遇,這官司沒有贏面,「娘」劇只是害不懂法律的觀眾窮緊張,以便刺激收視率。

另外李政穎的媽媽朱慧珍突然倒戈幫起情婦,要逼方馨交出兒子監護權,小生病也跑去住院,讓她成為繼李政穎、江祖平之後,最被網友唾棄的角色,有網友直接寫說:「春莉(朱慧珍)是演瘋子嗎?請她直接回火星,完全不想再看到她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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